分布式光伏系統的適用場合可分為三大類:一是,可在全國各類建筑物(如城市和農村的建筑屋頂、高耗能企業廠房等)和公共設施上推廣,形成分布式建筑光伏系統。選擇骨干電網覆蓋區或負荷集中區,利用當地各類建筑物和公共設施,建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,緩解了部分城鎮居民和農牧民的電力短缺,解決高耗能企業的生產用電問題。
二是,可在我國偏遠農牧區、海島等少電無電地區推廣,形成離網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或微電網。由于經濟發展水平差距的原因,我國仍有部分偏遠地區的人口沒有解決基本用電問題,以往的農網工程大多依靠大電網延伸、小水電、小火電等供電,電網延伸困難極大且供電半徑過長,導致供電電能質量較差。發展離網型分布式發電系統,不僅可以解決處于電網末端的少電、無電地區居民的基本用電問題,還可以清潔高效地利用當地的可再生能源,有效地解決了能源和環境之間的矛盾。
三是,利用荒山荒坡、農業大棚或魚塘禽舍等無電力消費的設施建設。(基本原則為:接入系統及消納在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、項目單體容量不超過2萬千瓦且所發電量在并網點變電臺區消納)。